我县荣获第五届“省级文明县城”称号,实现了多年来坚持不懈、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与此同时,还有5个文明村镇(含2个文明乡镇、3个文明村)、13家文明单位、1个风景旅游区、1所文明校园、1户文明家庭受到表彰。 省级文明乡镇(2个): 樟城镇 嵩口镇 省级文明村(3个): 嵩口镇月洲村 同安镇同安村 清凉镇渔溪村 省级文明单位(13家): 永泰县人民检察院 国网永泰县供电公司 永泰县国家税务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 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 永泰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永泰县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永泰县人民法院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永泰分公司 永泰县地方税务局 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永泰县分公司 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1个): 永泰县云顶景区 省级文明校园(1所): 永泰县实验小学 省级文明家庭(1户): 黄身端家庭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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