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社 记者 谢星星/文 叶义斌/摄)早上8时,福州市台协会会长陈奕廷在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南街派出所领到福建省首张台湾居民居住证! 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施行,当日陈奕廷早早来到鼓楼区南街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仅2天时间,他便领到了证件。 持有居住证可以享受3项权利:劳动就业、参与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享受9项便利: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 以乘坐动车为例,过去由于没有符合要求的证件,没办法持证件刷卡乘车,只能取票乘车。有了居住证后,购票取票乘车都将方便很多。 陈奕廷激动地从派出所工作人员手里领过居住证时,连用了3个“非常”表示感谢:“没想到申请后仅2天即领到居住证,办理速度非常快!办理人员非常热情!非常感谢福州对台胞的支持!从8码的台胞证,到18码的居住证,我们期待了很久,盼望了很久,今天终于拿在了手里,这无疑是两岸交流的里程碑事件,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两岸一家亲。” 同时,早上领到居住证的还有陈秀容、吕英志、陈筱薇等台胞。 据悉,今天南街派出所制发首批7张台湾居民居住证。现场,台胞们领到证后讨论如何体验居住证。 吕英志告诉记者:“我试了在福建空港快线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买票,成功了!以后我就可以手机购票凭二维码乘车了。” 台胞陈筱薇在福州从事教育工作,常常需要在网络上发布招聘信息,以前只能通过助理的身份信息注册发布。陈筱薇说:“现在我就可以自己操作了!” 许多台商台胞长期在福州工作、学习、生活,近年来,他们反映持用的台胞证在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中使用不够方便,而居住证可以与大陆的社会公共服务系统普遍兼容。今后,持居住证的在榕台胞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文化体育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其他9项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