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永泰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执行救助执行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永秦县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副县长杨春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艳芬,中国人保财险榕城分公司总经理吴启风、副总经理邓远春,永泰支公司总经理叶贤标,省市县部分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据介绍,此次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是永泰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又一项创新举措,旨在搭建“法院+保险”开放性合作平台,将保险机制引入诉讼保全、执行悬赏、执行救助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保险在破解“执行难”、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让更多当事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永泰县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就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失信惩戒、拒执后果,申请执行人刑事自诉,社会公众举报奖励等内容作出释明,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