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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永泰这个男子公开道歉!
2020-08-06 09:36:29 记者:黄玲钒来源: 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    手机版

“本人公开赔礼道歉,希望获得公众的谅解”

(林某时向群众公开道歉的视频图)

8月4日下午,永泰一名男子公开道歉,恳请社会公众原谅,他究竟做了啥?

林某时因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17日,永泰县公安局将林某时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移送永泰县人民检察院。经查,林某时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猎捕、杀害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1只。

▲白鹇

时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永泰县检察院决定在依法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林某时提起公诉的同时,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4月26日,林某时被永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支付赔偿金人民币五千元(已缴纳),上缴国库;责令林某时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永泰县法院向林某时发出《野生动物保护令》,要求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在案发地设立不少于5块保护野生动物的警示标牌,每月至少在案发地附近巡逻一次,巡逻时间不少于1小时。

公开道歉,既是对这些违法行为人的惩罚,也是对其他人的警醒,滥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必须令行禁止,我们要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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