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至
  •  永泰风景3
  •  永泰风景2
  •  永泰风景
  •  水天一色
  •  梯田丰韵
  •  大洋洋尾寨
  •  云顶天池
当前位置: 永泰新闻网>国内外资讯>国内> > 正文
充当媒人帮助他人骗婚骗钱福建一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
2023-06-21 08:34:25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    手机版

日前,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经查,2019年2月,李某、伍某、赖某红(均已判刑)欲以父母与女儿关系,诈骗他人结婚彩礼。江某为从中获取媒人介绍费、红包等非法利益,仍帮助找到被害人朱某前来长汀与赖某红相亲。江某明知他人以虚构相亲对象,引诱未婚人士相亲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仍充当媒人到处招揽相亲人士前来相亲。江某隐瞒李某、伍某并非赖某红父母的事实,积极促成赖某红与朱某结婚,通过索要相亲见面红包、结婚彩礼钱、媒人介绍费等理由骗取朱某钱款合计29.48万元。其中江某分得3.12万元。2019年4月4日,被害人朱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江某退还部分诈骗所得款9000元。2022年1月14日,江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023年3月7日,江某向长汀县公安局退出剩余诈骗所得款。

长汀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罗礼发)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永泰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永泰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永泰新闻
    [更多]国际新闻
    [更多]国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