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至
  •  永泰风景3
  •  永泰风景2
  •  永泰风景
  •  水天一色
  •  梯田丰韵
  •  大洋洋尾寨
  •  云顶天池
当前位置: 永泰新闻网>国内外资讯>国内> > 正文
公安部:依法查处利用网络传授制枪制爆犯罪方法等违法犯罪
2024-11-27 10:01:00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手机版

(记者郝萍、梁秋坪)公安部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国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措和取得成效情况。

近年来,网络制贩枪爆物品违法犯罪行为较为活跃,网上有不少人员非法发布、传授制枪制爆犯罪方法,非法买卖枪支配件及制爆原料,网络已成为枪爆违法犯罪的重要滋生地。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在会上介绍,为加强对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的管理,规范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信息发布行为,净化网络环境,保障公共安全,早在2015年,公安部就会同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规定所指危险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核材料、管制器具等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亓希国表示,依据规定,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依法取得互联网相关许可或者备案后,仅可以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互联网企业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巡查,对违法违规发布或者传输危险物品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

亓希国特此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对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枪爆物品信息,互联网企业未按有关部门要求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网络发布制作或者销售枪爆物品信息,传授制枪制爆犯罪方法,设立用于制作或者销售枪爆物品的网站、通讯群组均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永泰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永泰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永泰新闻
    [更多]国际新闻
    [更多]国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