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县2016年兵役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全县兵役登记工作从2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二、登记对象: 常住户籍在本县,研究生:17至24周岁(1992.1.1-1999.12.31); 本科生: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1994.1.1-1999.12.31);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1992.1.1-1999.12.31); 专科生: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1994.1.1-1999.12.31); 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3周岁(1993.1.1-1999.12.31); 高校新生:17至21周岁(1995.1.1-1999.12.31);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1周岁(1995.1.1-1999.12.31); 其他17至20周岁(1996.1.1-1999.12.31)。 符合以上年龄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身体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免登记。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暂不予以登记。 三、兵役登记方法: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使用手机或邮箱注册账号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简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兵役登记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兵役登记手续。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提交登记表。 永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24832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