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青云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县直各党(工)委,县驻沪、驻厦流动党委,县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党支部(党总支、党组),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各完中、职专党支部:《关于全县“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共永泰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委办〔2016〕33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区分层次、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的要求,《关于全县“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对全体党员、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内容要求和方式方法等作出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用好我县塘前乡官烈村省委旧址、洑口乡紫山村闽赣省委旧址,塔山公园红色纪念区等红色教育资源和近年来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组织党员参观防腐倡廉教育警示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福建、福州、永泰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福州工作期间倡导的“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等优良传统作风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要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学促学作用,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层层示范、层层带动。要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落实我县“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与全力推进美丽永泰建设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中共永泰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