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要拔除一颗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社会毒瘤,更关乎伟大斗争的进行,伟大工程的建设,伟大事业的推进和伟大梦想的实现! 为了确保这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促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中央督导组将赴全国开展督导工作。
中央督导组第一轮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组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 人员组成上,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共335人。 时间安排上,督导工作从2018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实施步骤上,今年在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 而早在6月20日,全国扫黑办主任会议召开。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一新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和25类帮凶 面对黑恶,请勇于举报! 什么是“黑”?什么是“恶”? 以下漫画告诉您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甚至给民众带去难以弥补的心理创伤。 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果断出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