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我县与福建富闽基金会签订资助贫困生协议。县长雷连鸣,副县长余斌出席签订仪式。 会上,福建富闽基金会办公室主任郑宇、县教育局局长陈维强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县长雷连鸣及双方有关负责人共同见证签约。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教育领域,针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工作,并从2018年起福建富闽基金会将每年资助我县一批大学、中学贫困生完成学业,县教育局负责贫困生的推荐、审核、把关工作,确保资助款如实发至贫困生手中。 据悉,今年福建富闽基金会将资助我县贫困大学生10名,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贫困高中生10名,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贫困初中生10名,每人每年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