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鉴于疫情形势严峻,我县将严格管控人员进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即日起,除永泰籍和在永泰工作的人员之外,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予以劝返。如执意入樟,必须进行集中医学观察14日。 二、永泰籍在外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暂停返樟,确需返樟的必须接受隔离检查。 三、县内人员若执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强制居家隔离观察14日。 四、各守乡护村的检查岗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一律进行检查,非本乡本村的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五、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不包括保障生产生活、城市运行、疫情防控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对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