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企业外地籍务工人员实行健康管理的通告(7号)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和扩散,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决定分类实施我县企业外地籍务工人员的健康管理。 (一)单家企业外地籍务工人员达30人以上(含30人)的,企业应负责设立集中医学观察点,要求集中观察点相对独立,具备基本生活设施条件,通风良好。由县企业复工健康管理组组织健康管理。健康管理时限14天。 (二)单家企业外地籍务工人员少于30人的,统一集中到县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指定的健康管理站实行健康管理。健康管理时限14天。 监督电话:24810129 特此通告 永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