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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为18座庄寨上保险
2020-06-14 09:00:00 王元锴来源:   责任编辑:    手机版

  福州新闻网6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昨日下午,永泰县法院、永泰县文体旅局、中国人保财险永泰支公司共同签署了《永泰古庄寨财产综合保险协议》,为永泰县首批共18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上的庄寨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险金额达1303.7万元,总计投保建筑面积达65185平方米。这是我省首个“古庄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也是我市古厝保护开发的一项创新举措。


  据永泰县法院院长陈学凯介绍,此次签约是永泰法院继“古树名木保护+保险”工作机制后,扩展“生态环境司法+保险”机制的又一举措,旨在融合政府引导、司法助力、社会参与等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永泰县古庄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此次投保由县村保办联合保险公司对古庄寨进行价值评估后进行,一旦庄寨因发生火灾、爆炸、空中物体坠落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损失,法院将提前介入,联合古庄寨保护评估专家,对赔偿责任及数额认定提供法律服务,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负责赔偿。


  因古庄寨保护涉及诸多专业技术问题,为更精准发挥司法职能,永泰县法院还特聘请了5名省级文物保护专家作为“古庄寨司法保护评估专家”和涉古厝案件审判专家辅助人,就司法服务保障古厝保护与利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关键证据认定、鉴定结论审核、案件事实查明等重要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文物保护专家的专业知识优势,弥补法官专业技术知识的不足。


  受聘专家之一、福州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乡土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李建军说:“以往古庄寨一旦发生损坏,大多只能依靠政府补贴+乡贤赞助+自行集资,对于古庄寨保护是杯水车薪,并不能有效实现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我国各类文化遗产种类丰富、数量繁多,保护工作难度大、花费高。如果能将这一机制全面推广,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会起到极大的作用。”


  据介绍,永泰县法院下阶段将以“古庄寨保护+保险”签约为契机,不断深化“生态司法品牌”建设,深入开展创新引领行动,保护好古村落古庄寨,传承好延续千年的历史文脉,全面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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