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以下内容。 1、年度住宅用地供地计划 2、存量住宅用地项目清单(按附表1格式) 3、存量住宅用地汇总表(按附表2格式) 4、存量住宅用地的分布图 附件1 永泰县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目的和意义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有效实施本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确保永泰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212号)等法律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 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永泰县城市居民住房建设和旅游服务业项目以及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意义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是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的安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平衡各类建设用地供地需求,控制供地时序和结构,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其次编制国有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的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2004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部门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效实施,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 二、计划编制依据 1、《土地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4、《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212号) 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6、永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7、永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永泰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9、福州市永泰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 10、永泰县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11、永泰县国有土地年度储备计划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积极为本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确保本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福州后花园城市为供地导向,实行积极稳妥、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稳健型土地供应政策,为实现本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永泰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规范》的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控制国有建设用地总量 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促进各乡镇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2、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紧密结合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适当控制总量、加快调整结构、着力挖潜改造”的原则,优先保证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和绿色产业的用地需求,加大商业设施、旅游地产等项目用地的空间布局调整力度。结合本县“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中心城区功能,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通过土地的储备、供应,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统筹协调各业各类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利用效益。 4、城乡统筹原则 以城乡一体化为发展目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同时整体推进城乡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农村发展,着力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5、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和本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 6、供需平衡原则 统筹安排各项用地,保持土地资源的供应、需求动态平衡,加强各类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积极满足各建设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各类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协调发展生态效益型体系,为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提供有力条件。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00.1475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0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50.076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0.9736公顷,住宅用地31.487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95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9.6520公顷。 1、商服用地 2020年度全县商服用地的供应量为50.0767公顷。优先保障城镇商服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2、工矿仓储用地 2020年度全县工业仓储产业发展用地30.9736公顷。保证2020年全县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等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高端、高效、低耗能、低污染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严禁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3、住宅用地 2020年度全县住宅用地供应量为31.4878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7.2478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3.8733公顷,其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21.3133公顷,计划期内本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棚改用地年度土地供应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90.7%。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20年度全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供应量为17.9574公顷。支持教育设施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确保长庆旺基自来水改扩建、嵩口人民法院迁建等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5、交通运输用地 2020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供应量为169.6520公顷。 五、政策导向 (一) 优化空间布局 明确区域功能定位,落实城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合理调控城镇用地规模和时序,优先保障与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的项目用地和基础配套设施用地,以点带面,促进功能组团开发,加快推进“一心两轴四重点”的县域空间布局的形成,实现空间布局优化。 (二)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本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类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公共设施用地,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保证商品房用地,并向保障性住房用地倾斜,保持房价稳定,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保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各行业的布局、时序的调控作用,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要把好土地供应“闸门”,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规范土地利用方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与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相协调,增加住房空间布局的合理性、类型的多样性、选择的灵活性,推动产业与配套设施住房的平衡发展。 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土地供应进一步向城区南部、重点镇倾斜,推进重点区域的快速发展,增强城镇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需求,在公共交通干线和站点周边优先安排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供应方式和时序。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公顷;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2、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保障城镇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镇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镇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镇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 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镇综合服务水平。 3、继续加强绿色工业产业优化整合,加快构筑产业集聚平台。围绕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紧紧抓住向莆铁路和福永高速建设的契机,依托现有工业集中区和基础配套设施,提高产业关联度,壮大产业规模,最大程度发挥土地集聚效益和土地产出效益。 4、继续推进旅游产业用地优化配置,形成特点鲜明旅游产业功能组团,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 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特点和交通区位优势,推进青云山景区和大樟溪旅游带的开发,重点保障县南城区板块、葛岭板块等项目的土地供应,促进以山水温泉为主题的青云山旅游带等功能旅游组团的形成,发挥旅游的带动作用,拉动全县经济发展,建成区域特色鲜明的山水旅游城。 保障以交通水利和能源建设为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中心城区用地和重点旅游配套设施的用地需求,按照“南进东拓北扩”战略,重点推进城区南部建设,努力营造城镇特色,加速城镇化进程,形成以绿色食品加工为主的山水旅游城市。 (三) 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 围绕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严格土地供应总规模,科学配置商服用地,整合工矿仓储用地,保障必要住宅用地,优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规模,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和投资强度,防止浪费土地。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选址应按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进行多方面比较,优先采用占地少的选址方案,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2、 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能力,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深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推广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科学安排各项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合理规划中心城区、重点乡镇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以新技术、新模式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同时,注重开源节流,加强对可建设未利用地开发的引导,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缓解建设用地需求压力。 4、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工作,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推进市场配置资源,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程序、转变政府职能。通过资源配置市场化,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激活一级土地市场,规范管理土地市场供应,以市场主导资源配置,形成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土地市场,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三) 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1、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对列入2020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及项目牵头单位应切实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相关手续应予以充分支持。县政府将对列入县级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项目应进行跟踪管理,协调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1) 凡是被列为市、县级重点项目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2)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对符合用地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进计划实施。 2、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 为保证2020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切实加强与县直部门及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适时召开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各乡镇街道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汇总审核后进行调整,调整后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应主动服务,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计划的实施。 3、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评价体系 自然资源、建设、监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土地适应性评价、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建立覆盖全县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评价体系,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土地供应指标的制定依据。 4、 建立计划执行的考核机制 对土地供应计划的组织、工作绩效和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本年度内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形成综合意见上报县政府并纳入县政府考核乡镇工作的指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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