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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有障碍” 永泰检察院开展诉前监督
2020-12-11 10:45:00 叶欣童来源: 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    手机版

(福州日报记者 叶欣童 通讯员 吴洁)日前,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摸排县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时,发现多处盲道损毁、被违规占用、被障碍物中断,部分公交车站未设提示盲道和盲文站牌,人行天桥下未安装防护栅栏等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不合理情形,存在人身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向县公安局、住建局制发督促履职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全面排查县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及时整改问题,同时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无障碍设施长效保护机制。

目前,相关建议正在督促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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