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2020年以来,永泰县已给予14个案件的21名当事人司法救助,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83.5786万元,有力助推案件息诉罢访、维护社会稳定。 主动服务解民忧 永泰县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推动建立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信息共享机制,变当事人申请救助为主动服务。办案机关发现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后,主动联系当事人及其家属,围绕案件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则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帮助完善申请材料,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化解其心结,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 及时发放强监管 各相关办案单位安排专人监督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同时,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相关办案单位还会制定详细的司法救助金发放方案,如根据未成年受害人还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特点,合理计算其生活、学习所需的费用,定期发放司法救助金至其成年,保障其基本学习生活需要,防止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可能导致的救助金滥用问题。 建章立制促长效 司法救助金发放后,相关办案机关还会开展定期回访工作,深入了解案件当事人在生活中是否还存在困难,力争做到困难不解决,帮扶不止步。特别是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相关事宜,县委政法委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出台了《关于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的实施办法》,并成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中心”,避免反复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次生伤害。截止目前,该中心已为3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5万元,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