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泰县市场监管局对首批8家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开出罚单,当场作出处罚决定8起并处以罚款。 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戴口罩成为一项法定义务。连日来,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泛开展“戴口罩”入法宣传,印制了2000份《规定》,逐家进行张贴告知,并连续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规定》内容,推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将佩戴口罩这一法定义务入脑入心。 (张贴《规定》) 同时,永泰县市场监管局还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到监督中来。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25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4份,对拒不改正的8家餐饮服务单位予以立案处罚,这也是永泰县在新规实施后开出的首批“不戴口罩”罚单。 下一步,永泰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将佩戴口罩等要求落到实处。 目前,在福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已成为法定义务! 问:哪些人需要戴口罩? 答:《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问:哪些人可以监督? 答:《规定》明确,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媒体舆论监督。 问:怎么处罚? 答:《规定》明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