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地方发展中极具价值的城市名片。当前,我县正在全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活动,“文明交通”实现程度是其中一项重要检验内容标准。为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进一步明晰路权,规范骑行,实现摩托车、电动车分车型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权益,现就规范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使用事项倡议如下: #01明晰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的类型及使用规定 (一)电动自行车 有脚踏骑行功能,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kg,必须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登记非机动车号牌(绿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后座允许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二)电动摩托车 除上述电动自行车外,以电力驱动的二轮、三轮机动车的车辆属性鉴定均为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按机动车辆认定责任。 1、电动二轮摩托车: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车辆性能登记为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后上路行驶,挂黄牌蓝牌,驾驶人持EF证,电动二轮摩托车驾乘不超2人,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允许载人。 2、电动三轮摩托车:必须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登记为三轮摩托车后方可上路行驶,挂黄牌,驾驶人需持D证,不得载人。 3、二轮、三轮燃油摩托车:挂黄牌,驾驶人需持ED证,二轮摩托车驾乘不超2人,不允许载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正三轮车不得载人。 #02依法申领车辆号牌及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件 请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使用人按以下流程申报号牌: (一)报牌地点 永泰县城峰镇塔山路80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咨询电话:24832359/24851720 (二)所需材料 1.电动自行车: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原件等材料。 2.二轮、三轮燃油(电动)摩托车: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原件,交强险和车船税证明等材料。 除电动自行车外,所有驾驶人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后方可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 #03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路行驶 一是上路行驶应确保车辆号牌整洁清晰不被遮挡,随身携带相应证件,服从交警指挥; 二是电动自行车必须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无专门非机动车道靠道路右侧行驶),摩托车必须在道路右侧行驶; 三是摩托车驾驶人、乘客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倡议佩戴头盔以确保自身安全; 四是严格按照车辆类型和乘坐规定载人,不得超员,不得侧坐; 五是不得非法改装车辆,或安装遮阳伞等影响安全行驶的非法装备; 六是不得实施饮酒后驾驶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市容规定停放车辆等行为。 公安机关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和未年检的摩托车依法扣车,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拘留,对于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城乡居民朋友们,道路交通事故是造成和平年代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带来的是千千万万家庭失去亲人的痛苦,知危险能避险是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让我们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襄盛举,为建设大美永泰,深化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建设大美永泰贡献自己的一份心力。 |交警温馨提示| 交警大队已对报牌业务落实提速增效措施,当日受理,当日办结,请广大居民们尽快到永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申报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于已经预约申报号牌的,可提前到永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办理,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