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落实省法院关于“七十周岁以上老人、身体残疾等出行不便又不会网上办理立案业务的群众,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预约,由当地法院派人3日内上门立案”的为民举措,8月5日,永泰法院开通绿色通道,为一名行动不便的76岁越战老兵提供上门执行立案服务。 2021年8月2日,朱某来到永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窗口为其76岁的老父亲朱某某申请执行立案。 因朱某递交的材料中缺少授权委托材料,工作人员告知其须补充。但朱某表示父亲朱某某年事已高,居住在永泰长庆老家,且不识字,恐无法办理委托手续。经过进一步沟通,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1945年出生的朱某某曾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于2016年将多年积蓄5.5万元出借给林某某,由刘某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林某某拒不偿还,朱某某遂将二人诉至永泰法院。 永泰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林某某向朱某某偿还借款5.5万元及利息,由刘某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林某某仍未按期偿还,刘某某亦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奈之下,朱某某选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朱某某的特殊情况,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并协助其办理委托手续。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朱某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现场为其父亲预约了上门立案服务。立案庭随即向执行立案窗口派发上门立案工单。 为做好此次上门执行立案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便利和温暖,永泰法院指派立案庭、执行局干警联合上门立案。法院干警提前联系好朱某某父子,让其准备好立案所需各项材料。8月5日,受台风“卢碧”影响,永泰大雨倾盆,但为尽快帮助朱某某完成执行立案,兑现胜诉权益,法院干警在大雨中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朱某某长庆家中。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朱某某办理了执行立案相关手续和委托手续。随后,执行干警向朱某某释明执行案件相关法律规定,解读执行程序并让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法院服务太周到了,这么关心我们老人家,冒着台风天亲自上门帮我立案,谢谢!真的谢谢你们!”面对耐心细心贴心的法院工作人员,朱某某紧紧握住干警的手,不断表示感谢。 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民众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更多群众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但对于老、弱、病、残群体行动本不方便,加之信息化运用存在困难更迫切需要法院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永泰法院将进一步落实立案“三一”机制,优化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方式,通过网上立案、远程庭审、12368诉讼服务热线预约上门、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多元化、差异化、精准化工作,提升高效便捷品质服务水平,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为司法为民的效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