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至
  •  永泰风景3
  •  永泰风景2
  •  永泰风景
  •  水天一色
  •  梯田丰韵
  •  大洋洋尾寨
  •  云顶天池
当前位置: 永泰新闻网>专题>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 正文
最新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快看有没有你常去的餐厅
2021-08-23 12:20:00 林智岚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手机版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林智岚)蜀都丰、四道菜……原来这些你常去的餐厅,也存在着安全问题,最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新鲜出炉啦!快来看看哪些餐饮店被点名了吧 !

8月1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31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3大类食品529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513批次,不合格16批次。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农药残留问题、其他污染问题。

微生物污染问题

福清市音西胖嘴餐饮店的大钢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罗源县凤山镇好口福小吃店的消毒餐具套装(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清市音西蜀都丰餐饮店的杯(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质量指标问题

标称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20年10月4日生产的五年加饭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闽篮超市有限公司松岳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农药残留问题

宁德市福永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蕉城金涵分公司销售的四季豆(菜豆)(购进日期为2021年5月9日),氧乐果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明市三元区佳嘉惠复康生鲜超市销售的油麦菜(购进日期为2021年6月2日),阿维菌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其他污染问题

福清湘公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菜碟(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武夷山佰翔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武夷山市禧宴大酒店的长方菜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明市守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厦门田王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参内分公司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厦门田王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参内分公司的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明市梅列区椰贝椰子鸡餐馆的圆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长乐吴航檬檬哒小猪猪餐厅的中圆盘(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清市音西蜀都丰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清市音西蜀都丰餐饮店的杯(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安溪县参内四道菜餐厅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1年6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整改措施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 特别提醒 #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分享: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永泰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永泰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永泰新闻
    [更多]国际新闻
    [更多]国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