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永泰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检察院共同举办助力大樟溪水质保护工作座谈会,14名县人大代表经县人大常委会推荐,受聘担任“检察护河专员”,于当日正式上岗,为开展大樟溪水质保护检察监督再添助力。 座谈会在该县嵩口镇大喜村举办,县人大常委会侯一晞副主任、县检察院程志宏检察长出席,嵩口镇党委书记连萍、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室负责人、县检察院池文瑾副检察长及全部“检察护河专员”参加活动。 在座谈上,池文瑾副检察长宣读聘请“检察护河专员”的决定,侯一晞副主任和程志宏检察长共同为“检察护河专员”颁发聘书。 随后与会同志围绕当前影响大樟溪水质的突出问题分别发言,建言献策。 程志宏检察长表示—— 聘任“检察护河专员”活动,是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借助外力、用好外脑”工作要求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我院大樟溪水质保护检察监督的重要举措,开启了永泰检察借“外脑”、聚“合力”、促“共赢”的检察监督新模式。 提出三点希望—— 一要当好“观察员”。扎根基层,拉长耳朵,擦亮眼睛,密切关注大樟溪水质变化,及时收集反馈问题线索。 二要当好“宣传员”。帮助宣传检察机关护河理念、护河做法、成效及其重要意义,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鼓动爱河护河正能量。 三要当好“联络员”。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帮助调查取证,把代表履职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助力大樟溪水质提升。 侯一晞副主任作指导讲话—— 他指出,大樟溪是永泰母亲河,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樟溪水质保护,2019年下决心“断臂护河”,坚决整治污染突出问题。经过几年来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大樟溪水质明显改善,长时间保持地表水II类水质,彰显了永泰的特色魅力,也是我县绿色发展先行的重要依托。县检察院聘请人大代表担任“检察护河专员”,是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效契合,为大樟溪保护提供了新思路。 强调三点—— 一要从人大代表履职的层面提高认识,正确理解所肩负的职责和使命,不负重托; 二要及时掌握不同时期、不同河段水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查找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三要保持与检察机关的密切联动,实现监督方式的互补,根据问题的性质,综合采取提供线索、个案交办、提交议案等方式进行履职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实现河清水治。 座谈会后,参加活动的领导和“检察护河专员”沿大喜水库进行了首次巡河活动。 座谈会前与会领导和检察护河专员参观了县检察院在大喜村建设的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听取大喜乡村建设规划及水环境保护工作措施、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