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之“基”。乡村之美、美在文明,民风之正、正在村规。嵩口镇大喜村的村规民约,“规”出了乡风文明好景象,“约”出了乡风文明新风尚,大大改变了乡村精神文明面貌。 走进嵩口镇大喜村,干净整洁的乡间道路横卧在青山绿水之间,一座座整洁美丽的庭院与花草、树木相映成趣,既有颜值又有内涵,处处彰显着乡村面貌新变化。 大喜村党支部书记 黄时杰:我们将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移风易俗、邻里和睦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并且根据村子的发展情况及时修改 。这些年来,村规民约在引领整村营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浓厚氛围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自2019年大喜村村规民约制定以来,通过将村规民约编成“八不行为规范”,组织志愿者小队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在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中,大喜村更是将村规民约作为公正公平的标尺,进一步增强了村民对村规民约的认同感和遵守意愿。这种正向循环不仅促进了村民间的和谐共处,还显著提高了乡村社会治理的效率与水平。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大喜村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把完善好、运用好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载体,坚持以“民风”带“乡风”,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崇尚厚养薄葬、与邻里和谐相处的人越来越多,村民文明意识和乡村文明程度得到了显著提高。 大喜村党支部书记 黄时杰:嵩口镇大喜村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重视人文环境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推行村级事务管理决策“四议二公开一参与”法”,提高了村民的规范意识,明确了村民的日常行为,也让移风易俗在耳濡目染中深入人心。 近年来,在加强村规民约宣传的同时,大喜村还陆续建立了道德评议会、文明积分制等常态化管理机制。与此同时,通过乡村振兴的实施,村民的收入不断提高,也让他们更加珍惜和维护乡村的和谐稳定,更加自觉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