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至
  •  永泰风景3
  •  永泰风景2
  •  永泰风景
  •  水天一色
  •  梯田丰韵
  •  大洋洋尾寨
  •  云顶天池
当前位置: 永泰新闻网>今日要闻> > 正文
永泰县融媒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2025-07-14 11:56:47 来源:   责任编辑:    手机版

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凡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对象及数量

永泰县融媒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数量6家,其中A级2家,B级4家。

二、报名条件

1.凡在国内进行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相关资质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若参加遴选单位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参加遴选单位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业务应包括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且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4.在福州市区内或永泰(马尾区、长乐区除外)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应提供相应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声明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7.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信用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遴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遴选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遴选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遴选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遴选单位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完整、清晰的,并加盖遴选单位公章,原件备查。遴选单位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遴选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评委对遴选单位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遴选单位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入围单位后,如发现遴选单位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遴选单位入围资格并追究入围单位的法律责任。

三、择选办法
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代理机构中摇号随机抽取A级2家,B级4家,合计6家,作为永泰县融媒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库

四、报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3.在福州市区内或永泰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4.采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分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2025 年7月20日任1天)。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有);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声明函;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提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1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等];
   11.参加本次报名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2.信用记录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二)报名文件正本1份,加盖公章封存在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将档案袋背面两端封口处贴上封条并盖上公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文件递交处:永泰县融媒体中心。

六、摇号抽取时间

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小陈
   联系电话: 0591-24838600
   邮 编:350700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吉祥小区H幢融媒体中心大楼5层。



永泰县融媒体中心
         2025年7月14日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永泰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永泰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永泰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阅读
    [更多]永泰新闻
    [更多]国际新闻
    [更多]国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