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永泰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永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秋萍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会议指出 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是系统谋划我省、我市、我县“十五五”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牢牢把握“十五五”时期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 一要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彰显新担当。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与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紧密结合,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县委中心工作中谋划推进,将党的绝对领导转化为服务永泰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要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主动对接特色现代农业、环境友好型工业、全域旅游三大主攻产业司法需求,持续优化“一茶企一法官”等工作机制,深化“生态司法+碳汇”“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保险”等创新机制,服务“生态福地美丽福州”建设。常态化开展“八闽执击·惠民安商”等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全力保障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三要在深化司法为民宗旨上取得新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如我在诉”的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各环节,用心用情审理好民生小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综治中心协同,利用“榕易调”等平台,参与基层矛盾排查化解,将更多纠纷化解在诉前、消弭在萌芽。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