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11时,永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落实七项措施,切实做好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的各项防抗工作。 一、所有在建项目于29日15:00前全面停工; 二、各重大项目指挥部要组织人员深入项目现场全面督促指导检查,没有指挥部的项目由业主单位派专人到项目现场督查,相关责任人名单于上午12:00前报县防汛办; 三、全县所有景区、乡村旅游点12:00前要全部关停; 四、低洼地带(参照历史淹没水位)、临水临崖、高陡边坡、地灾点等危险区域周边群众要及时全面转移到位; 五、县内水库、小二型电站要全面完成调库排险; 六、教育部门要对夏令营、暑期班等活动全面关停; 七、宣传部门要不间断对台风动态进行宣传报道,确保宣传到户、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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