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永泰县公安局将在依法严惩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有组织黑恶犯罪,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黑恶犯罪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和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以及侵占、垄断集体资产资源利益、强占高标准农田、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2.利用宗教名义影响干扰地方行政职能、插手干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黑恶势力。 3.聚集在社区村落、街头巷尾等区域,拉帮结伙、惹是生非、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扰乱公共秩序,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的黑恶势力。 4.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行业领域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垄断线路运营、丧葬设施非法占用耕地,以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过程中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抢占资源、垄断交易、收保护费、敲诈勒索企业厂矿、强行送货送料、强行承包运输、暴力抗法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6.拉拢利用、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采取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黑恶势力。 7.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恶意索赔、敲诈、欺凌霸凌、造谣传谣、“套路贷”、“套路运”、软暴力催收,网络贩枪贩毒、网络色情、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制售传播淫秽物品、网约车聚合平台非法经营等涉网新型黑恶犯罪。 8.在车险理赔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中实施非法揽客、倒卖患者信息、非法代理维权、虚高鉴定、虚假诉讼、代理医闹、保险诈骗、敲诈勒索等黑恶犯罪。 9.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及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重点征集以下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 1.当面举报: 永泰县公安局(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银场98号)。 2.信函举报: 永泰县城峰镇太原村银场98号,永泰县公安局扫黑办(收),邮政编码:350700。 3.电话举报: 24837378。 四、举报要求 1.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2.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筑牢社会平安防线。 特此通告。 永泰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