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融媒体中心对“永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征集,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前来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二、采购单位:永泰县融媒体中心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需求(详见附件1) 2、主要商务要求 (一)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 (2)所有设备到货合格签收后,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额的50%; (3)初验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额的90%; (4)终验合格后,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额的100%。 (二)售后要求: (1)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五年。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2)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报采购人备案,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保修期内中标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因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被采购人在验收合格日起半年内累计有五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需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半年内累计有十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中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三)保修期 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五年。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四、采购需求调查内容及要求: 1.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须提供相关调查材料,纸质材料需加盖市场主体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状及分析); (2)市场供给情况; (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6)采购项目预算价格公开市场询价报价表(详见附件2); 2.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后附格式(详见附件3),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需以现场递交方式进行提交,未进行现场递交材料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可将上述材料盖章后在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将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 五、采购需求调查须知: 1.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所有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提交的需求调查材料在提交后不予退回。 3.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永泰县融媒体中心。 六、递交材料时间及地址要求: 1.递交材料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递交,材料可以邮寄至递交材料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材料地址:永泰县融媒体中心(永泰樟城镇吉祥小区)。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参与本次采购需求意见征集活动所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2、本项目征集情况及供应商报价情况不予信息公开,所获取的信息仅作为内部决策参考用。 3、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不得向采购人要求支付任何报酬、费用或主张其他权益。 4、潜在市场主体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修改建议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做任何书面回复,最终采购需求以项目正式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永泰县融媒体中心,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591-24838600。 永泰县融媒体中心 2025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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